长阳五管齐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审计结束后,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回访率达100%,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率达100%;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汇集成册,报县主要领导审阅留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狠抓整改、建章建制,实现审计成果运用最大化
今年以来,长阳审计局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思路,五管齐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在审计小组进点前,将拟审计对象、时间、审计事项和审计组组成人员等情况进行公示,拓宽收集情况反映问题的渠道。公示期间,设立举报信箱和专线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收集群众反映的被审计对象的各种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进行核实。
落实四级审理机制。坚持审计组、业务科室、审理机构、分管领导四级审理机制,层层审核,严把审计质量关;坚持开好方案商讨会、审计进点会、审中碰头会、交换意见会等四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过程透明。
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突出推动方针政策落实的审计,保障中央各项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政令畅通;突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审计,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实现改进决策管理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情况。
坚持审计评价一把尺子。在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上,严格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规定,区分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难以划分责任的,由审计机关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确保了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客观公正。
为审计结果运用提供组织保障。从2014年起,除沿袭将报告装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之外,全面推行审后谈话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结合起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问到底、责到位。审结一个单位,整改一个单位,规范一个单位。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被审计单位及其负责人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