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法知识培训班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的法治素养和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深入发展,阜新市司法局以《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在部署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者自学、组织开展网上答题活动的基础上,在《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前夕,6月29日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法》知识培训班。
自全市两县五区司法局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和矫正办主任、城区各基层司法所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负责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检察官应邀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主要围绕《社区矫正法》概述、《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解读和法律施行前后社区矫正工作对比分析三方面内容进行了培训讲解。市司法局社矫办三级主任科员刘爽,辽宁省优秀青年律师、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颜志国,挂职基层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大队长钟国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对《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目的意义,立法亮点以及条款释义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为帮助大家对《社区矫正法》知识的学习和消化理解,切实提高学习培训效果,在辽宁紫剑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市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编写印制了《社区矫正常用法律法规与工作制度汇编》,发放给参训人员和全市各级社矫机构,起到了很好的助学作用。
培训班要求,全市各级社矫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以此次学习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系统掌握《社区矫正法》知识体系和内容,并以《社区矫正法》为统领和遵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