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36高新区整改方案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风汽车板块的9家企业中,共有7家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年排放量达到1500吨以上,目前有5家企业共6条喷涂生产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仍处于项目招投标阶段,治理进度严重滞后。”
二、整改目标
积极督促东风汽车板块企业加快VOCs治理改造进度。
三、整改措施
2018年年底前制定清单,对东风汽车板块企业VOCs治理改造工程进行月调度,督促企业加快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东风易进襄阳工业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旋压技术有限公司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工作;风神汽车公司、车厢分公司、河西汽车饰件公司、康明斯公司、轻型商用车公司、旅行车公司、铸造分公司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治理改造工作。
四、整改效果
东风易进襄阳工业有限公司、东风襄阳旋压技术有限公司、风神汽车公司、车厢分公司、河西汽车饰件公司、康明斯公司、轻型商用车公司、旅行车公司、铸造分公司,东风汽车板块的9家企业均已完成改造。
公示时间:2020年1月9日-1月15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755673。
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