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
2020年9月2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黄冈市第九批生态环境问题8件(见附表)。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县(市、区)、部门进行处理。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20]2-D0929089号 | 反映蕲春县漕河镇铁箭河,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环境脏、乱、差。政府从去年已开始整治,目前正在整改中。由于河道扩宽影响信访人出行,想让政府对其房屋进行拆迁。 | 蕲春县 | 水 | 2018年11月,群众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铁箭河污染问题。蕲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蕲春县铁箭河整治工作工程指挥部,积极开展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的整改工作(2018年11月启动,预计2021年11月完成整改任务)。 经过项目论证、规划设计、招投标和房屋拆迁等前期工作,2019年11月,铁箭河治理工程正式开始施工。该工程预计总投资735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一河两岸排污纳管及驳坎护砌及亮化美化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4%。主排污管埋设已完成2.4公里,沿线支管接入1.8公里,砼挡墙完成2.56公里,桩基支护工程基本完成。预计2020年12月份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2020年9月30日,漕河镇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铁箭河治理工程正在紧张有序推进,通过现场走访社区干部、群众和沿河居民。大家普遍认为,县政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对箭河污染进行治理,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深受老百姓的拥护和欢迎。 在铁箭河治污工程启动之前,铁箭河整治工作工程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划设计的要求,将19户房屋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并于2020年3月份完成了征收和拆除工作,其他居民不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内。 铁箭河河道清淤工程将河道由4至6米拓宽为7至9米,两岸道路由3米拓宽为4.5米。待工程完工后,两岸道路拓宽,且将对原砂石路面升级为混凝土路面,群众交通出行将更加方便。但在施工过程中,因主排污管道埋设、河道清淤工程中对道路造成了破坏,有时因安全问题临时封闭道路,短时间内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蕲春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督办施工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于12月15日前完成施工任务。 2、蕲春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局坚持管理和服务并举,督办施工方坚持文明施工,对施工路段及时清扫和洒水,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整洁有序,尽最大努力减轻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 无 |
2 | [2020]2-D0929090号 | 反映黄冈市白莲河试范区白莲河乡李家垸村洪惠碎石厂在生产过程中1、噪声大;2、灰尘污染大;3、破坏林地,耕地搞非农建设;4、料场未覆盖。 | 白莲河示范区 | 大气、噪声、生态破坏 | 信访反映3个事项: 1、关于反映洪惠碎石厂在生产过程中噪声大、灰尘污染大、料场未覆盖问题。 2020年9月30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到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未生产,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料场未覆盖,碎石加工车间界距离周边敏感点较远(超过400米),噪声不会对区域敏感点声环境造成影响。通过日常监管情况看,该公司在收集尾矿原料倾倒及运输过程时,确实存在扬尘较大问题。2019年11月4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罗田县分局对该公司法人进行了约谈,并对该公司现场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罗环监[2019]88号),要求该公司停止尾矿倾倒,并加大收集转运过程中的洒水频率。该公司已停止尾矿倾倒,并新购置两台洒水车,加大对尾矿道路的洒水频率,降低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信访反映事项属实。 2、关于破坏林地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实际占用林地1.6968公顷,其中: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0.5548公顷,违法使用林地0.5427公顷。2020年1月,罗田县林业局对罗田洪惠尾矿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0.5427公顷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限期补办林地使用手续,并处罚款15.207万元。截止目前,该企业罚款已全部交清,林地手续一直未补办。信访反映事项属实。 3、关于破坏耕地问题。 2018年4月,原罗田县国土资源局对罗田洪惠尾矿综合处理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0.5994公顷(其中耕地0.4594公顷)用于碎石加工项目建设的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建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7.792万元。截止目前,该企业罚款已缴纳,但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建物,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018年5月7日,原罗田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2018年8月6日,原罗田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罗田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0年9月29日,罗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该企业后来扩建厂房的违法用地行为,又重新进行了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信访反映事项属实。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2020年9月25日,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会同罗田县电力公司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 2.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分别移交罗田县林业局和罗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 3.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责令该公司在停电、停产、停工期间自行整改,继续加大对厂区的洒水频率,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对料场进行覆盖。 | 无 |
3 | [2020]2-D0929091号 | 反映黄梅县黄梅镇凤凰路国家电网隔壁的门面,门口垃圾成堆,卫生脏、乱、差,无人管理。 | 黄梅县 | 固废 | 信访反映对象是一家废旧资源回收个体经营户,租赁该地段国家电网黄梅公司隔壁的一间私人住户门面和西侧便道搭建的简易棚房,从事经营社会生活类废旧资源回收业务,经营时间约十年,办理了废旧资源回收经营证。因为该业主经营时间较长,业务量逐年增多,收购业务范围覆盖周边半径1000多米,由于收购所产生的废品较多,日常随地堆放在街口门前和西侧便道路边,分检打包装卸产生噪声污染,对附近居民交通出行和正常生活作息造成一定程度影响。近年来黄梅镇沙岭社区干部时常接到群众反映,多次***与该业主协商处理事宜,但效果不佳,违规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时有发生。 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黄梅县专班和黄梅镇沙岭社区已督促该废旧回收经营点业主限期两天之内将出店的废品全部清理。黄梅县供销社和城管执法局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规范经营行为,避开午休和夜间进行打包装卸作业,严控产生的噪声扰民。 10月2日上午,黄梅县专班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业主已迅速清理门口废品垃圾完毕。 当前,黄梅县正在集中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证照不全、不符合城市规划,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一律依法取缔;存在废品堆场、作业区和生活区混合搭建“三合一”的,一律依法取缔。黄梅县还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今年8月份针对城区和乡镇废旧资源回收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整治,集中与分散结合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加大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排查力度,加强管控、协调、整治,建立生态环境安全长效机制。同时,建立生态环保全民参与机制,加强网格员力量,及时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入户走访等方式大范围宣传,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环保意识和参与环境治理的主动性。 | 无 |
4 | [2020]2-D0929092号 | 反映黄州区新港二路昆仑东湖一号,用于给楼层供水的增压泵就在他家卧室下面,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黄州区 | 噪声 | 收到信访件后,市城管执法委责成高新区大队调查核实,并第一时间与相关业主电话联系,并到相关业主家中(泵房上方二楼住户)实地对噪音情况进行调查。 经查,昆仑东湖一号25栋二单元给楼层供水的增压泵设在架空层,通过实地勘察及沟通过程中了解到,信访反映的水泵噪声,需屏息聆听才能听到水泵工作声,在平时生活中,不注意的情况下,基本感觉不到水泵工作的声音。 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该问题曾在2019年5月就已反映过,市城管执法委高新区大队已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责成昆仑东湖一号物业公司进行积极整改。 2019年6月,该物业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水泵房(架空层)二次供水管道连接墙壁处进行海绵包裹减震和封闭水泵房北侧窗户的处理。 2019年10月昆仑东湖一号物业公司请专业人员将水泵房顶部加做隔音处理。 2020年1月19日请水泵设备厂家(熊猫集团)对低层供水的三台水泵进行更换。 2020年9月11日物业公司再次对水泵房和水箱顶部作铺设隔音棉处理,同时对高层供水的三台水泵用箱式隔音棉进行隔断。 针对此次信访反映,为了解决居民的诉求,市城管执法委高新区大队将积极协调昆仑东湖一号物业公司继续采取措施,尽量满足投诉人的诉求,消除噪音对投诉人的影响。 | 无 |
5 | [2020]2-D0929093号 | 反映麻城市电力局在金桥大道恒泰名仕公馆旁边建220千伏高压变电站,高压线走向对居民的安全造成威胁,要求从便民、人性化角度变动高压线线路走向。通过对该线路项目公示的环评核实,发现该环评内容中存在以下二个问题:1、该环评项目中线路设计不经过市区。2、环评内容中没有考虑到恒泰小区名仕公馆居民安全这个敏感点,不符合法律要求。 | 麻城市 | 辐射 | 1、关于“麻城市电力局在金桥大道恒泰名仕公馆旁边建220千伏高压变电站”。经查,恒泰名仕公馆小区距离最近的狮岗220千伏变电站直线距离2.5公里。该小区旁边没有已建变电站,亦无建设220千伏变电站规划。信访反映事项不属实。 2、关于“高压线走向对居民的安全造成威胁”。在设计该小区输变线路穿越方式时,未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批复要求,根据该小区楼栋实际建成高度进行科学评估,修改制定线路穿越方案,具有潜在安全隐患。信访反映事项属实。 3、关于“该环评项目中线路设计不经过市区”。该项目变更之前的环评批复输变线路设计在麻城市规划区西侧外围,变更之后的输变线路已重新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取得环评审批手续,设计从恒泰名仕公馆小区所在麻城市区通过。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4、关于“环评内容中没有考虑到恒泰小区名仕公馆居民安全这个敏感点,不符合法律要求”。2018年1月线路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时已明确提到:“本工程输电线路将跨越一片在建建筑,该区域目前尚在建设中,因本工程输电下路可能会跨越该区域,因此将该区域纳为本工程环境敏感目标。对于该区域的电磁环境影响根据实际建成情况提出以下措施:①该区域建设房屋楼层较低时,可采用线路跨越方式跨越该区域,跨越时应该保证导线对房顶的距离能够满足电磁环境的要求;②该区域建设房屋楼层较高时,可采用电缆方式穿过该区域,保证电磁环境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此中提到的“一片在建建筑”,就是恒泰名仕公馆小区。环评文件中已对该小区这个环境敏感点提出了具体的防护措施,信访反映事项不属实。 5、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由于输变线路设计方案(草案)在公示期间居民多途径投诉表示异议,该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位于兴信路段进行狮岗至麻城北Ⅰ回π入白果变220KV线工程建设的行为属于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动工建设。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2020年9月5日,就国网湖北黄冈麻城市供电公司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动工建设的违法行为,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行政执法停工通知书》和《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在补办该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2、2020年9月18日,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听证公告,决定针对《麻城狮岗20kv变电站至白果220kv变电站输变线路部分路径走向(70至75号塔)调整设计方案(草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定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九时举行。 3、2020年9月22日上午,麻城市副市长徐平权在市信访局接访了恒泰名仕公馆业主代表,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①要依法依规,各相关部门手续必须完备。②要科学论证,各部门数据要精准,具有说服力。③因信息不对等,导致业主们与政府之间产生误会,要做好群众的安抚工作。④在没有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之前不能强行施工。 4、2020年9月25日上午,麻城市信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市供电公司、开发区管委会、黄金桥社区、恒泰名仕公馆业主代表在恒泰名仕公馆物业公司办公室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会上麻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修改公示问题进行了解答;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对此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了解答;麻城市供电公司对业主要求供电线路改道和地埋以及220千伏安高压电线通过时的电磁辐射产生的危害和线路廊道的更改情况进行了解答。 5、2020年9月30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向国网湖北黄冈麻城市供电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其:一是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根据恒泰名仕公馆小区楼栋实际高度,组织对输变线路穿越方式进行实地评估并进行修改,确保电磁环境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二是输变线路穿越方式未实地评估并进行修改,擅自动工建设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 无 |
6 | [2020]2-D0929094号 | 反映麻城市麻城广场五栋住宅楼旁的商业建筑楼顶的风机噪声过大,扰民休息。 | 麻城市 | 噪声 | 2014年4月,麻城广场项目环评文件通过原黄冈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15年1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该大型城市综合体商业区的中央空调压缩机、鼓风机等设施,由麻城市元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信访反映五栋住宅楼位于麻城广场商业综合体的东北方向,在商业综合体四楼顶有一台中央空调室外机,由麻城市菲颜美容养生会所安装,该室外机与五栋住宅楼西侧距离约8米,自9月份以来天气转凉,中央空调很少启用。 经现场检查,该室外机处于停止使用状态。为了解中央空调噪声排放情况,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要求业主现场开启中央空调,并于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其中央空调室外机厂界噪声分贝值为57分贝。根据麻城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昼间噪声标准值为60分贝,噪声未超标。 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虽然本次投诉经过监测噪声未超标,但并不代表麻城市菲颜美容养生会所中央空调室外机在天气炎热等情况下噪声能够达标排放。下一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将加强对该养生会所的定期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 无 |
7 | [2020]2-D0929095号 | 反映黄州区赤壁街东门路57号运通小区楼下8月左右新开张的华莱士快餐店,排烟管道低于居民住宅楼,油烟气味较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黄州区 | 大气 | 收到信访件后,市城管执法委责任赤壁大队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华莱士快餐店8月份新开张,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油烟直排的现象,排烟管道低于居民住宅楼。 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9月29日市城管执法委赤壁大队执法人员已在日常例行巡查中发现该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对华莱士快餐店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5日内整改完毕。10月4日赤壁大队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店检查整改情况,经现场查看,当事人已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消除了油烟扰民现象。赤壁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油烟进行检测,视达标情况采取对应措施消除环境污染。 | 无 |
8 | [2020]2-D0929096号 | 反映蕲春县国建公司在刘河镇花园港村私自采砂,导致当地农田无法耕种,希望停止采砂。 | 蕲春县 | 生态破坏 | 信访反映的砂场系“花园港砂场”,该砂场位于蕲河刘河镇花园港村河段,开采河段长度1200米,平均宽度220米,平均深度2米,年开采量50万立方米,采砂期限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29日。该砂场是经蕲春县政府同意,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许可的政府经营砂场,由蕲春城投黄砂经营有限公司负责黄砂经营和现场监管,许可到期后已停止开采。 1、关于“蕲春县国建公司在刘河镇花园港村私自采砂”问题。 因花园港砂场开采许可证到期原因,该砂场已经停止开采。经对照许可规划范围进行实地踏勘,从开采的痕迹看,蕲春城投黄砂经营有限公司是在许可规划范围内开采,开采手续齐全,信访反映事项不属实。 2、关于“导致当地农田无法耕种”问题。 据了解,刘河镇花园港村农田灌溉用水主要来自花园水库渠系,提水泵站是在旱季才进行提水灌溉,蕲春城投黄砂经营有限公司在采砂过程中没有占压和毁坏农田。但由于近年来因开采河砂,河床整体有所下降,在旱季影响泵站提水,导致部分农田灌溉受影响。目前,蕲春县城投集团正积极与花园港村进行协商,并计划对该村提水泵站取水处进行改造,在泵站取水处修一条通往河床的沟,将主河道的水引往泵站取水处,保障提升泵站工作时用水。信访反映事项属实。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蕲春县政府责成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一是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监管力度,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合法开采、规范开采;二是会同刘河镇政府、县城投集团尽快对刘河镇花园港村提水泵站取水处进行改造,保障提升泵站工作时用水,解决该村农田旱季灌溉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