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纳雍县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纳雍县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方案
根据《纳雍县骔岭镇地灾搬迁安置工作专题会会议纪要》(纳委专﹝2021﹞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土地流转复绿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土地流转和复绿任务,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地灾红线,做好迁出群众土地流转和复绿工作,提升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生态建设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目标,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着力打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生态环境,解决地灾红线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以修复山体、消除隐患、绿化环境、恢复生态为目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的耕地,全部纳入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建设集约人工林栽培,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完成造林任务。
三、职责分工
县林业局牵头,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土地流转复绿工作,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的相关要求,对接农发行落实资金,组织土地流转、复绿建设具体实施、技术指导、自查验收等工作,并按时兑现土地流转费,对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复绿工作负总责,及时落实施工单位,优先组织脱贫户参与项目建设,增加脱贫户收入,助力乡村振兴。骔岭镇、勺窝镇分别是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的责任主体,组建工作专班,配合测绘单位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负责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及做好矛盾纠纷协调服务等工作,收集土地流转费报账资料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资料,确保按时完成土地流转复绿工作。县自然资源局抽出专人配合土地流转,负责用地计划调整,确保用地符合国家储备林项目政策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抽出专人配合土地流转,并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做好土地流转复绿工作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1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完成土地流转复绿工作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指认地块、落实施工队伍组建及苗木等物资供应。骔岭镇、勺窝镇分别按照地灾红线范围和县林业局提供的小班范围进行摸底调查。
(二)流转土地阶段。2021年4月25日前,由骔岭镇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骔岭镇、勺窝镇、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抽出专人,全力以赴配合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测绘单位,完成涉及耕地流转工作。村(社区)支两委、驻村干部、组干务必全程参与涉及农户土地分户丈量、张榜公示、登记造册、合同签订及收集相关农户信息等工作。详细登记每户农户在红线范围内的宗地数、丈量数据、面积、四至界限等。丈量结束,复核结果,将结果公示于村(社区)比较醒目的位置,便于农户核对、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和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流转合同。
(三)兑现土地流转费阶段。根据土地流转进度,按照完成签订一户流转合同兑现一户土地流转费的方式,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将土地流转费兑现给涉及农户。务必确保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费兑现。
(四)施工阶段。地灾红线范围内涉及的耕地,按照签订一户土地流转协议,施工一户的方式开展复绿施工,整地打坑和栽植工作同步进行。
(五)抚育管护阶段。施工结束后及时落实管护措施,积极开展抚育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六)检查验收阶段。复绿工作结束后,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查缺补漏,开展抚育管护工作,禁止种植玉米等高秆作物,按照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的要求,整理相关资料档案归档,并完成自查验收结束后,向县级主管部门报送图文表及自查报告,申请县级验收。2021年7月30日前开展县级检查验收。
(七)补植补造阶段。2021年10-12月,结合检查验收成活率,对成活率达不到85%的地块开展补植补造,补植补造用苗质量必须与初植苗木质量、规格等一致。
五、土地流转政策标准及流程
(一)土地流转政策标准
按照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政策标准执行,采用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获取使用权,流转期限30年,流转单价为500元/亩/年,按年支付流转费。
(二)土地流转流程
1.地块分户丈量。在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能体现清楚,涉及农户认可证上面积的,可用证上面积作为分户面积;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面积不清楚,涉及农户不认可证上面积的,需进行分户丈量。分户丈量按照“村(社区)-图斑-农户-宗地”的顺序逐丘块进行地块分户丈量,并制作分户丈量宗地图。分户丈量时不能将沟渠、道路、坟墓、石山以及集中分布的林木纳入丈量范围。分户丈量总面积要小于或等于图斑面积。要求现场丈量、现场登记信息采集表、现场户主签名盖手印。丈量工作必须要和图斑界线相结合,在地灾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地流转丈量时,不得突破地灾红线范围内边界。
2.张榜公示。按照“镇-村(社区)-图斑-农户-宗地”制作分户丈量花名册,在村(居)委会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出具公示结果报告。
3.登记造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将农户涉及有多个图斑多宗地块面积进行汇总。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名称、村(社区)名称、项目类别、姓名、收款账号、身份证号、面积等。
4.合同签订。根据流转耕地面积,签订《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期)耕地流转合同》。
5.土地流转费审核支付。骔岭镇、勺窝镇分别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后,收集相关土地流转报账资料送到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农发行审批同意,直接将土地流转费支付到农户代理行银行账户。
六、复绿技术措施
(一)树种选择和培育模型。皂荚为常绿的速生树种,根系发达,保水保土性能较好,具有较强的抗凝冻能力,属于木材、果实、刺兼用树种。根据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的要求,结合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的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适种源和“生态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选择皂荚为本次复绿造林树种。将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复绿项目纳入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集约人工林栽培,主要以培育大径材用材林为目标,根据立地条件、造林树种培育周期,结合纳雍县实际确定整地方式、初植密度、抚育管理等措施。确定为集约人工林栽培皂荚培育模型。
(二)苗木选择、供应方式及来源。苗木选择1年生实生皂荚苗,地径≥0.4厘米,苗高≥40厘米。每亩需皂荚苗木78株(含5%苗木损耗)。苗木供应方式由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程序采购所需苗木,本着就地就近组织供应的原则,使用县内苗木,严禁到县外采购。严格执行种苗“两证一签”制度。无种苗产地标签、无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无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一律不准上山造林。
贵州雍福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新房乡三岔河村育有皂荚苗木200万株,完全能保障复绿苗木需求。
(三)造林密度及配置方式。造林密度为74株/亩,株行距3×3米,配置方式采用“品”字形配置。
(四)造林地清理。造林地清理是造林整地打坑前的一道工序,主要是人工清除造林地内的桔秆、杂草等,清理方式为块状清理。按照签订一户土地流转协议,施工一户的方式开展复绿施工,采用边清理、边整地、边种植的方式进行。
(五)整地。整地方式穴状整地,整地规格均为60×60×50厘米。整地时注意保护植被,防止引起水土流失。整地沿等高线进行,破土面成正方形或圆形,先将表土堆于穴的上方,心土放于穴的下方。整地时做到穴内土石块破碎,窝面平整,无杂草、桔杆、石块等。
(六)栽植时间和方法。栽植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前。植苗方法为人工植苗造林,栽植苗木最好选择阴雨天气植苗,植苗时将凸长根、损伤根剪掉,消毒。植苗前采用蘸泥浆、施用保水剂等技术,按“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植苗时先把苗扶正覆土,用手轻轻向上提苗,然后踩紧,再覆土再踩紧,最后再覆第三次土成圆盘状,覆土深度高于原土痕处2-3厘米,做好苗正、根舒、踩紧、覆土四个环节,浇足定根水。
(七)抚育。抚育方式以锄抚为主,刀抚为辅,清除苗木周围杂物及灌草植被,注意不要损伤苗木的枝叶及根系。追肥与中耕除草同步进行,待苗木成活后,第二年起开始追肥,追肥三年,每年2次。每株施复合肥0.2公斤,每亩按74株计,每亩一次需施追肥14.8公斤,一年共需施肥29.6公斤,三年需施肥88.8公斤。施肥时间6-7月和10-11月。幼苗期施肥距苗地径15厘米处环状施入复合肥,浇透水;成林后在树冠垂直下方开挖宽约20厘米、深10~15厘米的环状或放射状施肥,将肥料均匀施入沟内,然后覆土浇水。
(八)管护。在幼林管护的基础上,配备的生态护林员做好日常巡护工作。
七、复绿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预算范围。本方案投资预算范围只预算苗木费和造林地清理、整地、栽植、第1年管护。第二年起抚育管护按照纳雍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二期)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投资预算依据。根据纳雍县近年来苗木市场行情、市场劳务工资、物价及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内的造林地立地条件、营造林技术措施,确定营造林的投资单价。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苗木费
78株/亩(含5%苗木损耗),1.2元/株,93.6元/亩。
2.劳务费
造林地清理:0.5个工/亩,100元/个工,50元/亩。
整地:2.5个工/亩,100元/个工,250元/亩。
栽植:1个工/亩,100元/个工,100元/亩。
管护:0.5个工/亩/年,100元/个工,50元/亩/年。
(四)资金筹措
在2017年争取了省级2017年林业防灾减灾资金(林业灾害防治)资金89.48万元,用于1789.6亩骔岭镇临灾区域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由于当时县农投公司一直未流转土地导致项目未实施。本次复绿地灾红线范围包含了2017年林业防灾减灾资金(林业灾害防治)项目骔岭镇临灾区域退耕还林(生态林)1789.6亩范围。将省级2017年林业防灾减灾资金(林业灾害防治)资金89.48万元划拨到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资本金,用于本次复绿项目建设,剩余所需资金由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农发行,从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资金中解决。
八、复绿资金拨付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种得下、管得好、有成效,付款方式采用“6:4”的比例分两次拨付。第一次付款为种植结束,经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造林地清理、整地、栽植质量合格,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提供相关资料,拨付项目资金的60%。第二次付款为2021年7月完成县级检查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骔岭镇和勺窝镇等单位和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统筹推进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骔岭镇、勺窝镇、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成立相应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工作专班,负责土地流转复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动土地流转复绿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
(二)宣传保障。骔岭镇、勺窝镇要积极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召开群众会、板凳会、走村串户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得到涉及群众支持配合,积极协调土地流转和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
(三)技术保障。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抽调人员组成技术指导组,深入现场指导土地流转复绿工作,确保土地流转复绿工作质量。
(四)苗木质量保障。县林业局、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安排技术人员负责监督苗木质量,当天起苗当天种植,尽量避免苗木长时间暴露空中,造成苗木脱水而降低造林成活率。并对每一批苗木进行验收,坚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严格实行“一签两证一说明”制度和苗木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施工质量保障。由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质量把关,严把起苗、运苗、造林地清理、整地、栽植等关键环节,做到环环相扣,不留死角。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六)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及时划拨2017年林业防灾减灾资金(林业灾害防治)资金89.48万元到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资本金,用于本次复绿项目建设,剩余资金由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农发行,从纳雍县国家储备林(二期)项目资金中解决。
(七)调度保障。土地流转复绿工作实行日调度,从4月9日起,骔岭镇、勺窝镇要明确调度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天下午17:00前报送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乱报。联系人:吴骏,联系电话:186****1832,邮箱:893308861@qq.com。
(八)督查保障。由县督查考核服务中心牵头,在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
(九)强化追责问责。在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个人进行警告提醒,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纳雍县骔岭镇地灾红线范围土地流转复绿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