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永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章 迅 摄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赫章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
二、积极推进平安赫章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县委、政府推进法治赫章、平安赫章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22件342人,提起公诉242件33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13件257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推进涉检信访机制改革。
三、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决贯彻***反腐败决策部署,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失职犯罪案件13件20人,人数同比上升33.3%,查办科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3人,大案率10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成功办理了七星关区委常委、副区长唐兴全、毕节市供销社副主任张智、双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余刚林等3名渎职受贿要案,查办了赫章县水利局原局长罗贞洪、百管委国土分局副局长周廷波等受贿大案。集中开展专案行动,查办林业系统贪污窝案4件10人、水利系统受贿串案2件2人。
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
四、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注重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重视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夯实检务保障工程。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深刻认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加强对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的学习贯彻,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专题向人大报告立案监督工作,常态化通报工作情况,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集中开展个性化联络,通过座谈、***走访、邀请视察、赠阅资料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是赫章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院19项业务共有18项进入全市前列,5项工作取得“单项冠军”,整体工作名列前茅,共性目标荣获县直一等奖。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以“创新发展、增比进位、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更加注重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质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秩序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刑事和解、不捕不诉、释法说理等措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坚持批捕起诉标准,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案件质量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个案中均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牢牢抓住权力集中、项目资金密集、扶贫惠民政策实施等热点、重点领域,突出查办领导干部大要案、深挖窝串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运用年度报告、行贿档案查询、警示教育宣传、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三是更加注重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围绕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对侦查、审判、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执法违法、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渎职受贿等犯罪,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更加注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自身执法不规范问题,健全规范执法办案的程序、标准和责任,落实办案责任终身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运行。
五是更加注重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执法办案一线为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依法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