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大连可强制清理消防通道障碍物
作为实施灭火救援生命通道的消防车通道,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城市停车位供应不足、法律配套规定空白等原因,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现象屡禁不止。将于4月3日施行的《大连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着力解决这些影响城市治理的痛点与难点。
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办法》规定,与通道相连通的灭火救援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户外广告牌、灯杆、架空管线、绿化景观等设置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道桥和高架桥,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米;商业步行街口的路障应为自动或人工可移动式路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者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救援机构在灭火救援时,可以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对居民小区,《办法》要求,在规划停车位时,要预留消防车通行宽度。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对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在制止无效时,应当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快速移车设备,紧急情况下配合挪移机动车。
大连市还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其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