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开展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专项督查
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11月21日至23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对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的重点是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等4个县(市、区)未按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进度建设的重点减排项目。督查组在听取当地政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检查8家单位的9个重点减排项目后,认为各县(市、区)在环境保护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下一步,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加快治污工程进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重点脱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完善DCS系统和中控系统,确保设施运行可控可查;实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钢铁、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月报制度,并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在专项督查中,对减排责任不落实、未完成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县市区,采取公开通报、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等综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