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三规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方便用人单位及时准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切实维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区社保中心将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规范汇编成册,并向区内部分建筑工地发放了近700余份,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
一是规范建档缴费方式。区内各建设工程项目均应为施工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按照不同主管审批部门明确相应的建档流程,由建设单位携带结算表至建设单位所在辖区的税务部门缴纳。
二是规范人员参保方式。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人员参保,线上依托“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大厅”,线下则需填写工伤保险登记表并携带所有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是规范项目参保规定。工程开工以项目参保及人员参保为前提,严格落实“先办理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程序。施工人员发生伤害时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认定为工伤后,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