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
蓬溪县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驻村帮扶
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着力聚焦全县脱贫目标,整合各类帮扶力量,形成脱贫攻坚强合力,健全完善帮扶力量,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维护社会稳定,构造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经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2018年结对帮扶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目标
(一)做好吉祥镇彭井村“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巩固提升2016年彭井村脱贫成果,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不愁吃穿,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
(二)做好吉祥镇双江村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贫困户实现“一超六有”目标(即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不愁吃穿,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实现“户脱贫”。二是确保帮扶村双江村2018年实现“一低五有”目标(即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有集体经济收入、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通信网络),争创“四个好”(即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实现“村摘帽”。三是指导局派第一书记协助吉祥镇联系村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现联系村经济与法治“双脱贫”。
(三)开展与吉祥镇石垭村“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通过开展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人才联育、资源联用、产业联促、治理联抓“七联”活动,使局机关和村党委形成体系健全、机制完善、运转和谐的机关与村党建统筹发展新格局,形成互帮互助互促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力争通过3年的时间达到全面共建、良性互动、实现双赢。
二、帮扶内容
协助吉祥镇、村两级单位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担负起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责任,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帮扶内容,重点突出扶思想、扶能力、扶产业,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使帮扶村经济有新增长,环境有新变化,形象有新提升,干群关系有新改变,“两委”班子战斗力、凝聚力有新增强,党风民风有新转变。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社道路硬化、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标准化文化室新建和村级卫生室改建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着力发展富民产业
积极引导、帮助贫困户大力发展大雅柑、柠檬等种植业,建成规模产业,在维持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并完成相应基础设施,发展可持续发展项目。
(三)努力培育致富骨干
积极通过项目扶持,实施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向结对帮扶贫困户提供生活生产技术资金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结对帮扶对象,提供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努力在种养殖业上培育出一批创新致富能手。
(四)做好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
一是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科学核算和足额发放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对返贫的家庭,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相应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覆盖范围。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及时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三是对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按其年收入与3300元/年的差额,增发补差资金。四是对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五是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实施医疗救助。六是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邓涛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李甫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艳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扎实开展帮扶活动
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部门副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参与结对;一般干部,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参与结对,全局结对帮扶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详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和贫困村发展现状,掌握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为目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帮助拟定发展规划、负责脱贫指导、项目实施协调和慰问志愿服务,为贫困户真真切切地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地为贫困户办实事。
(三)巩固验收成果
持续巩固已脱贫退出对象的验收评估成果,开展“回头看”“回头帮”,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按照脱贫后政策不变,帮扶力度不减的要求,联系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对象,结合前期省、市验收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验收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和具体指标,对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列出清单、举一反三,加紧对标补差。加强动态***监测,梳理排查需求意愿和存在问题,制定落实高精度、可操作的帮扶措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脱贫成效稳中有升。
四、帮扶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按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定期研究结对帮扶工作,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建立贫困户帮扶台账,及时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微信、QQ、短信等媒体或载体,广泛宣传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感恩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实施结对帮扶过程中,要多到实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扶真贫、真扶贫,以务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取信于民。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调动群众参与脱贫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群众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确保年底坚决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蓬溪县民政局
2018年4月23日
蓬溪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