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营口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
2月25日上午,我市召开十三届营口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传达了《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对扎实做好市委第二轮巡察,开展好省市县三级联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雨宣布《关于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优化协作机制,强化监督融合;突出专班作用,强化上下联动。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治相关领域的腐败问题。
会议强调,常规巡察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巡察对象所在部门、系统工作的***和***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对被巡察党组进行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查找和推动纠正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政治偏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突出“专”的特点,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联动优势,紧扣实际、深化认识,按照“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围绕营商环境建设9方面重点问题进行“大起底”,为全市营商环境监督打头阵、当先锋,集中力量在营商环境监督上开篇破题、打出声势、取得突破。
会议要求,本轮巡察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授权有责,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强化数据赋能,开展精准监督,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以高质量巡察成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次会议标志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正式启动。经市委批准,本轮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16家市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月底前进驻,5月底前结束,巡察时间3个月。同时,市委也将派出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两个专项检查组,在巡察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专项检查。
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庆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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