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豇豆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12月2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
(一)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并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21年9月29日对当事人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 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新乐所执法人员对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据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称,所销售的豇豆由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从大连西岗鑫鑫贸易商行购进的。是2021年9月28日购进的,购进数量19公斤,已全部售出。
(三)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我局送达的不合格批次豇豆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相关《检验报告》材料后,于当日在销售柜台处张贴“召回公告”信息。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