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nbsp官林镇区域内住家船只和设施设备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官林镇区域内住家船只和设施设备拆除项目 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官林镇区域内住家船只和设施设备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官林镇区域内住家船只和设施设备拆除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 40 万元
2.5工期:2022年3月20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为2022年官林镇镇村两级小型工程承包预选登记通过企业,不接受非备案企业报名。
3.1.3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承担过类似船只拆除项目合同金额在40万元以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2 年 3 月 7 日~ 2022 年 3月 9 日 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非工作日除外)。报名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28号谢桥创业园G栋301。
4.2报名须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1年8月-2022年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11、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8000元,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活动开始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可以由投标人或被委托人个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行号: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
账 号:510***********2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00,开标地点为官林镇行政审批局404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原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原件;(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5)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9)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其他相关在职证明文件(指2021年8月-2022年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10)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11)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其他: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9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官林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3339
邮 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28号谢桥创业园G幢301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510-80707096 139****6848
邮 编:214200
2022年3月7日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