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10月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许庄永丰路9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东田电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东田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许庄兴旺路东侧。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泰州东田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8万元在厂区电镀车间东南角改造一间面积约2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建设固危废规范化整治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用于贮存原有项目产生的电镀污泥、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年存储量分别为电镀污泥10吨、废切削液2吨、废化学品包装桶0.1吨。 建设项目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许庄永丰路9号,项目东侧为空地、西侧隔兴旺路为泰州成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南侧为兴港工业园、北侧为江苏大力神链传动有限公司。 厂址符合高港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和产业定位。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本技改项目无废水产生。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危废仓库贮存危险废物可能挥发的废气。本项目危废仓库贮存过程中电镀污泥产生的硫酸雾废气经整体换气方式收集后通入现有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置,尾气经25m高排气筒(FQ2)排放。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标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生产设备设置于室内,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厂界外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排放。 建设项目一般性固废出售利用;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不外排环境。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环境大气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高噪声源经合理分布、有效治理后,对厂界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下降。 本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