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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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0757-25386910, 传真:0757-253890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佛山市柏尔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佛山市柏尔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均安镇星槎村委会星华三路3号之三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热固性粉末350吨/年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星槎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②混料机过程中没有粉尘产生,粉尘主要在投料及磨粉过程中产生,产生量较少;在密闭车间内对挤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 的排气筒排放,其中废气收集效率达到90%。③文明作业,加强管理,降低噪声源强。④废次品、废边角料后回用;废包装物外卖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固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⑤加强环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环保形象。⑥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管道的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在投入生产前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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