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勘察外业见证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资料真实、可靠,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月10日,我局正式印发《顺德区建设工程勘察外业见证管理规定(暂行)》。从明年1月1日起,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勘察外业见证制度,在建设工程勘察现场,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采用旁站方式,对勘察外业作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勘探点、钻探、取样、原位测试、现场作业原始记录等外业工作进行检查、核实。
实施勘察外业见证制度,是我局践行先行先试、规范行业管理的探索,是从源头上保证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真实可靠的重要制度,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勘查质量,为后期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减少因勘测不实、不全而补测、补探造成工期延误、修改设计、工程变更等一系列问题。
为保障勘察外业见证制度顺利实施,我局将在下半年着手对外业见证员进行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考核认定,并起草《顺德区勘察外业见证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