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公示2016年度顺德区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对顺德区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诚信评价。现将2016年度顺德区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9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环运城管局提交书面材料(通信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区政府大楼)。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公示2016年度顺德区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的通告.pdf
***:***1.2016年度顺德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xls
***:***2.2016年度顺德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xls
***:***3.2016年度顺德区出租汽车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xls
***:***4.2016年度顺德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xls
***:***5.2016年度顺德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xls
***:***6.2016年度顺德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初评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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