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20号)
佛山市龙家园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岑日鹏):
我单位查处梁桂才、邹细林和向小平3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粤佛顺乐公服行罚〔2021〕20号)。
经查,佛山市龙家园家具有限公司拖欠梁桂才、邹细林和向小平3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工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清所拖欠梁桂才、邹细林和向小平3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限期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告我单位。逾期不改正的,我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安路A9号
联系人:邓先生、唐先生;联系电话:0757-28331361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关联稿件: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