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切实为民营企业解决突出问题,更好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经自治区主要领导批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间集中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偏高、融资难融资贵等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奋力打一场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攻坚战,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全县民营企业进行一次专题调 研,形成企业名称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和 成果清单,努力解决七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随意抽贷 断贷等问题。
(二)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用电用气用水物流费用等。
(三)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精简涉及民间 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中介 组织行为。
(四)进一步解决重点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紧张问题。
(五)进一步解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 民营企业欠款问题。
(六)进一步推动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补助等政策。
(七)进一步完善“亲”“清”政商关系制度。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实行非公有制经济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承担主体责任,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推动解决永福县强优民营企业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列出重点民营企业名单,以点带面,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发展和改革、工业和商贸、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牵头解决服务类企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贸易业和餐饮业等民营企业的问题和困难,将攻坚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
(二)深入调查研究。由县发展和改革、工业和商贸、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税务、金融监管和工商联7个非公成员单位组成的专责小组,深入到民营企业调研,分别形成民营企业名称清单、问题清单、对策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的责任领导、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边调查边解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与民营企 业对接沟通、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第一时间解决 企业问题,能马上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限 期解决;近期无可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取得企业的理解, 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成果清单。
(四)开展集中攻坚。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要挂帅,尽锐出战,创新方法,创新举措,集中时间和 精力,确保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每半个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情况。县非公办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 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要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主动担当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主动担 当,尽力尽早解决;对职责交叉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主动 对接,主动承担,合力解决;对本级或本部门职责以外的问 题要第一时间上报,提出建议方案,千方百计推动问题早日 解决。要建立同级部门和上下级组织协调解决问题机制,形 成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的强大合力,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 绝不放手。
(三)统筹推动“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要加强对“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调查核准拟“四上”企业名单,调研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查清原因,精准施策,强化服务和引导,使“四上”和在建、待建项目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简报等宣传攻坚行动主要内容和措施,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反映问题,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经验做法,推出一批攻坚典型。建立民营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运用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推进协调会,及时掌握攻坚进展,找准问题根源,厘清主体责任, 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及时进行约谈。有关单位和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开展攻坚行动。县非公办及有关部门要建立攻坚台账,实行挂图作战、事结销号。
五、工作要求
1、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2、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30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并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县非公办。县非公办联系电话:8512175(兼传真),邮箱:yfxtzb001@163.com
***1:永福县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流程及责任清单
***2:百日攻坚行动投诉反映渠道
***3:永福县开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4: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四个”清单统计表
永福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