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工业路(中油大道乐平桥)段道路扩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工业路(中油大道-乐平桥)段道路扩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环境保护局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8020,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乐平工业路(中油大道-乐平桥)段道路扩宽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道东侧,中油大道北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大道东侧,中油大道北侧。项目主要涉及拓宽两条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及绿化工程。。第一条乐南路道路起点在既有乐平桥东侧(不包含乐平桥)(北纬23°26"61.66",东经113°03"33.72"),终点至工业路(北纬23°26"61.16",东经113°03"33.96")。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道路长度约为155米,改造宽度18.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第二条工业路北起位于与乐南路交叉口(北纬23°26"59.16",东经113°03"35.13"),南至规划的忠孝路(北纬23°26"01.73",东经113°03"69.62")长度约为800米,道路规划宽度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施工人数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须严格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按《报告表》的所列的工艺和规模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工艺和扩大规模,环境保护投资要纳入工程概算并必须加以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设计、施工。 (二)项目在动工前,要制定相应的防治污染及防止扰民的措施,并在施工中加以落实,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做好安民告示。施工废气包括粉尘、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料废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如设置场地封闭围挡,加强对场地的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做好冲洗工作,散装物料在运输装卸、使用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必须加盖覆盖物并采取防风、防水、防撒漏措施等;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须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燃料,减小燃料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含油废水及降雨地表径流。施工废水经隔油以及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扬尘喷洒;须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在暴雨多发季节进行施工,减小水土流失。降雨地表径流经乐平涌最终汇入西南涌。 (四)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运输及施工过程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必须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未经批准,在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施工。 (五)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应设置合理的堆放场所,可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经收集后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六)项目施工期间应做好交通组织安排,疏导交通,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减小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项目不安排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 |
2018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