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对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化优势和运行机制优势,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三委办发〔2012〕56号)的部署,我局负责的项目是第六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我局牵头,社工部等部门配合,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标准和绩效考核体系,形成财政资金分配新机制。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7月份我局根据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以彭家文常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责小组负责推进此项工作,主要成员有我局行政事业科科长黄婉仪,绩效评价科科长郭葵芳,社工部秘书科科长植静雯。
二、部门协作,沟通到位
9月至10月期间我局联合区委社工部召开多次会议,一是对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经营状况和业务范围进行深入调查。对在册登记的94个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根据其经营状况筛选为30个能够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二是对社工部拟定多份文件的初稿经过多次磋商,确定了五份文件的初稿。
10月下旬,我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行改办、社工部召开跨部门联合会议确定了相关工作的方向,布置了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和具体完成时间,加快该项工作的进度
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1、拟定了《佛山市三水区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佛山市三水区关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暂行办法》、《佛山市三水区关于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五份配套制度初稿,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
2、区委社工部拟定了三水区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目录,已经于11月5日前完成相关公示形成正式文件。
3、行改办负责汇总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也已于11月初完成,现已进入项目筛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
4、我局也于11月初拟定《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三水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的初稿,正在和佛山市相关文件进行对接,待完成后再上报区政府。
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下一步计划
1、会同行改办研究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待相关目录确定后再制定相关经费标准和政策。
2、执行评价。针对201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委托专家组出具《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