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80年11月4日~8日在县城西南镇召开,代表541人。大会主席团成员53名。黄海流为大会秘书长,邓明沃、冯耀芳、邹胜为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三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三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近十三年来,特别是粉碎“***”后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今后三年经济发展的规划。会议作出相应决议批准各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规定,设立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恢复设立三水县人民政府,设县长、副县长。会议选举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名,县长1名、副县长5名,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
第二次会议 1981年12月26日~29日在县城西南镇召开。代表531人。大会主席团成员49名。黄延秋为大会秘书长,冯耀芳、梁森、邹胜、李少明为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伯良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黄海流作的《三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谢良作的《三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邝应祥作的《三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邓海作的《三水县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三水县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相应决议批准上述报告。
第三次会议 1983年2月21日~23日在县城西南镇召开,代表524人。大会主席团成员49名。黄延秋为大会秘书长,冯耀芳、梁森、邹胜、李少明为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张伯良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黄延秋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谢良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邝应祥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邓海作的计划报告、何羽铁作的财政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批准上述报告。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指出:县人民政府提出1983年经济建设的指标和任务,以及完成这些任务的主要措施,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特别是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政策,大胆改革;稳定和完善以联产承包制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继续合理调整生产布局,狠抓科学技术工作;大力发展建材、轻纺、食品工业,巩固支农工业,努力建设具有竞争能力和地方特色的工业体系所采取的措施是正确的,体现了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搞活经济的精神,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县人民政府一定要把这些措施抓紧、抓好、抓落实。
会议选举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
第四次会议 1983年9月23日~24日在县城西南镇召开。代表524人。大会主席团成员55名。黄延秋为大会秘书长,邹胜、叶友开为大会副秘书长。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选举佛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三水县应选名额20名。在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佛山市八届人大代表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