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拟认定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文化强区战略部署,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园区和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龙岗区有关规定,第六批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及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李朗国际珠宝产业园、明辉酒店用品文化产业园。
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深圳市时代科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徐福金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隆雅集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太阳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银波艺术品有限公司、深圳尚宝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柯赛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国际工业原料(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广美雕塑壁画艺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睿营销传媒有限公司。
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微大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文化中心B区206,邮编:518172,联系电话:89558799),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资格。公示期满,将拟认定园区、企业及公共服务平台的材料报龙岗区政府审批。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