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压缩气站(一二)熔制车间(一二)成品仓库一宿舍(九十)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197号
关于佛山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压缩气站(一、二)、熔制车间(一、二)、成品仓库一、宿舍(九、十)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华兴玻璃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压缩气站(一、二)、熔制车间(一、二)、成品仓库一、宿舍(九、十)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68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1.压缩气站一建筑面积1111.36平方米,计容面积1111.36平方米,基底面积1111.36平方米;
2.压缩气站二建筑面积1221.76平方米,计容面积1221.76平方米,基底面积1221.76平方米;
3.熔制车间一建筑面积24272.51平方米,计容面积25753.72平方米,基底面积12184.51平方米;
4.熔制车间二建筑面积23213.89平方米,计容面积26783.13平方米,基底面积11655.2平方米;
5.成品仓库一建筑面积10703.36平方米,计容面积10703.36平方米,基底面积10703.36平方米;
6.宿舍九建筑面积4292.11平方米,计容面积4230平方米,基底面积660平方米;
7.宿舍十建筑面积4292.11平方米,计容面积4230平方米,基底面积660平方米。(具体情况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6月5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2088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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