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向善玉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向善玉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7个工作日(2017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6楼;
邮编:528522
联系电话:0757-88261515
传 真:0757-88261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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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向善玉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古城路段(冠安果品厂房)(地理坐标:22°48′14.8"N,112°32′51.9"E),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约5000m2,其中厂房面积约400m2。项目总投资为10万元,主要从事原木刨板加工,年产单板1500立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入内河涌,内河涌最终流入高明河(高明托盆顶至高明明城敬老院河段)。 本项目污水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为“其他排污单位”)后,排入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刨板生产线、叉车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在65~80dB(A)之间。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切边、去皮、刨板等过程产生的木材边角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材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