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高明食品加工中心C食品加工中心G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194号
关于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高明食品加工中心C、食品加工中心G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对其食品加工中心C、食品加工中心G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高明食品加工中心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北、兴源路以西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2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75.12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22293.56平方米,基底面积6686.48平方米,容积率1.22,建筑密度36.6%,绿地率10.7%,配套停车位53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共报建建筑单体2个:食品加工中心C、食品加工中心G(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食品加工中心C,3层,建筑面积2542.39平方米,计容面积3917.2平方米,基底面积17***平方米;
食品加工中心G,1层,建筑面积126平方米,计容面积126平方米,基底面积126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市三佳食品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30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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