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一)检查对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检查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三)检查依据: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0、43、44条。
(四)检查资料:
1. 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资料。
2.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资料、技术交底资料、班前活动资料、安全自检资料、安全隐患的“三定”整改措施、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专家论证资料、持证上岗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等。
3. 经施工单位审批并经项目总监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 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报装和检测资料;安全网的检测资料;安全防护用品的生产合格证、许可证、安鉴证资料。
(五)检查程序:
1. 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资料。
2. 检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
3. 进入施工现场检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4.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评价。
5.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出要求立即排除,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遇不实施整改或出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按有关程序报请站领导同意后发出暂停施工通知书,责令暂时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填写《整改情况报告》和《复工申请》,安监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六)工作时限:
1. 对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后申请验收复工的,自接到申请报告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场验收。
2.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安全工综合评价,经现场验收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5天内办妥评价手续。
(七)责任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流程(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
(一)产权备案:
1. 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申请产权备案,网址为http://113.108.219.46/cranesystem/default.aspx,如无账号,则先申请账号。
2. 将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市安监站审核。
(二)登记后领取产权备案证明和履历手册。
(三)到安监站作安装告知:
1. 设备安装单位必须是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
(四)设备安装完毕后投入使用前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五)到安监站登记使用并领取使用登记牌:
1. 使用单位在“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申请使用登记,网址为http://113.108.219.46/cranesystem/default.aspx,如无账号,则先申请账号。
2. 将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市安监站审核。
(六)设备每年需检验一次,并凭检测报告到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牌延期。
(七)到安监站作拆卸告知:
1. 设备拆卸单位必须是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
三、脚手架、高支模搭设安全管理流程
(一)将搭设申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交安监站审核。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市建筑安全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