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红梅路39号14商铺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受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我中心三楼开标室对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和镇红梅路39号-14商铺出租出租项目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占地约50平方米(以业主确定的实际界线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红梅路39号-14商铺;
3. 资产经营用途:商业用途;
4. 出租合同年限:3年;
5.交易底价:16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先支付后使用,每期(3个月)收取一次租金;
7.合同押金:4000元;
8.投标保证金:11000元;
9.其他内容详见合同,以合同为准。
二、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产权归属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业主方负责解决,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报价的投标方式(即明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不设立候选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3.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4月24日下午5: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收取并集中管理(户名: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户行:广东高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和支行,账号:8002***********72)。
2.银行转账方式采用现金柜台缴纳或者银行柜台本人账户转账方式办理,不接受网银或柜员机缴纳方式。缴款单备注栏/用途栏请注明发包项目和缴款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帐,且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带备缴款凭证到杨和镇分中心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到杨和镇分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开标定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1:00前,到我中心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个人竞租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否则为废标);
(2)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注意事项:
(1)投标现场只限投标人凭以上资料单独入场参与投标;
(2)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3)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4)当第一个投标人举牌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1600元/月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5)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80元/月(含80元/月);
(6)投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投标人举牌报价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
八、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
联系电话:0757-88801921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计生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李***、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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