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中小学期末及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街办中心小学:
为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日期
全区小学于2020年1月12日(星期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0年1月19日(星期日)起放寒假。2020年春季中小学开学:2月9日(星期日)报到,2月1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全区各幼儿园结合本园实际,创造条件,满足部分幼儿假期的保教需求,在入园幼儿减少的情况下,安排保教人员轮流休假。
全区中小学统一于2020年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学年秋季开学:8月31日(星期一)报到,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二、期末工作要求
1.统筹安排好学校期末及寒假工作。各中小学要合理利用期末及假期,本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目标要求,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评和总结工作,制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2.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中小学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因病无法参加学习测评的学生,学校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做好记录,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要认真总结执行国家课程计划、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新课程、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教师认真进行学业考试成绩分析,研究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并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分享。
3.全力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各中小学在放寒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溺水、交通出行、食品卫生、网络等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结冰的河面、湖面和水库玩耍、滑冰;教育引导学生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售禁放区域和易燃易爆等重要场所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争做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劝导员;教育学生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遇重污染天气,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外出;积极邀请交警、消防、卫生、质检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对学生做专题安全辅导,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强化学校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学校放假期间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学校领导假期要轮流值班,不得擅离职守。
三、寒假工作要求
1.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寒假生活。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适合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其他有益的兴趣活动。倡导广大师生充分感受春节、元宵节期间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学习传统节日文化习俗,鼓励师生积极体验本地民俗文化活动;倡议通过“亲子阅读”、“诵读经典诗文”、“我的书屋我的梦”等阅读实践活动,感受祖国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过一个有意义、有内涵的寒假。各校(园)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2.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禁各类补课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陕教规范〔2019〕14号)要求,适当、合理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寒假作业。严格遵守“除高中毕业年级外,全省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的要求,确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提前一周向区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高中毕业年级补课要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以答疑等形式进行课业辅导,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补课、不得安排上新课,寒假补课不得超过七天。其他年级不得补课和变相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各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任何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学校要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损害孩子身心健康。
3.加强管理,开展专项督查治理活动。区教育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分片包干,成立专项检查组,下大力气解决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对群众举报的各种问题迅速反应,严肃查处,并及时报市教育局。
4.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在建项目学校要紧扣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学校建设任务目标要求,持续传导压力,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对照倒排工期时间表,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监督,并针对进度滞后的施工单位,重点督促,协调推进;二是假前组织召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方工作责任人,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组织对用电设施、施工围挡、防尘处理、防火器材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大检查,确保工程现场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提前与设备采购供货商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安排好设备供货及安装;四是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开学工作要求
1.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寒假时间完成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必要维修和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堂设施,做好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研究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教师假期至少要提前备好下学期一周课程,保证开学上好新课。各学校开学前要对校园安全全面自查。区教育局将在开学前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新学期开学时,全区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投诉电话等。开学前后,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改正。
3.落实好教材教辅征订代购工作。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执行《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寒假各项工作安排和落实,确保我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