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城街道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加建电梯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315号
关于荷城街道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加建电梯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现有荷城街道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全体业主申请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加建电梯建筑方案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加建电梯建筑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荷城街道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全体业主
二、项目名称:星辉园1座3梯加建电梯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30号星辉园1座3梯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原钢结构观光电梯变更为混凝土结构普通电梯,电梯井外轮廓及面积有所变动。变更后的加建电梯总建筑面积134.17平方米,基底面积11.25平方米, 加装电梯层数为8层。
六、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4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及居委会公示栏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综合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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