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明府办[2008] 240号
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该机构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瑞强(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启雄(区政府副秘书长)
江仲佳(区交通局局长)
谭文雄(区公路局局长)
周 勇(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远光(区监察局副局长)
陆镜芳(区交通局副局长)
黎敬志(区公路局副局长)
黄颖宇(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区家延(区经贸局副局长)
李丹龙(区质监局党组成员)
聂炎辉(区工商局副局长)
彭伟雄(区物价局副局长)
杨保唐(区政府法制局局长)
骆 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龚卫松(区安监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路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陆镜芳(兼),副主任:黎敬志(兼)。联系电话:88883726,成员:冯治全、吴悦、程笑红、罗作明、刘沛坚、苏斌贤、吴宗佳。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