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规则(试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6日发表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为解决小区公共事务决策的“五难”问题,畅通业主决策途径,我局于去年委托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开发了“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下简称“服务平台”),并在禅城区进行了小范围试点,今年条件成熟时将在全市推广该服务平台。为了配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实施,我局制订了《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规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如在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收集并及时向我局反馈。
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使用规则(试行).docx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08:26: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