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关于规范清理特勤名称标识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管所),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规范清理“特勤”名称标识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得在保安装备、车辆以及保安人员穿着服饰、佩戴标识等出现“特勤”“特别勤务”字样,对有“特勤”名称标识的要马上规范清理。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特勤”标识自查表》(详见***2)要求填写自查情况,并于2019年7月25日前报送给物业服务项目所在辖区的房管所,房管所收集后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局物业管理科。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规范清理“特勤”名称标识的函.pdf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叶昊炫,联系电话:86289776)
抄送:区物业协会。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关于规范清理“特勤”名称标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