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项目(第二包)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的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项目(第二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入库单位。
一、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二、项目名称: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项目(第二包)
三、标段名称: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为:西樵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入库资格项目(第二包)-市政公用工程,适用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四、适用工程规模:镇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采用西樵镇小额建设工程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的公开招标项目(在本标段施工单位库中的施工单位无法满足建设单位要求且经批准允许采用其他方式选定承包人的项目除外),或经镇财政局审定的预算价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也可采用该工程库操作。
五、资格期限:二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以发出中标公告计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资格条件: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7.1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7.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7.2.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投标人应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7.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7.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7.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7.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7.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6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九、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招标资料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并经交易所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农行南海叠南支行;③账号:4450***********56;④款项来源:西樵小额二包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区先生、孔先生 电话:0757-86319790
十、投标文件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2日9时00分~11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
10.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提交上述(1)至(2)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确认的银行缴款单回执原件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西樵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发布。
十二、异议与投诉
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发包人答复不满意或者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12.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十三、其它要求:
13.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发包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联 系 人:梁先生 | 联 系 人:区先生、孔先生 |
电 话:0757-81896857 | 电 话:0757-86319790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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