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107号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一日
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菜牛及其肉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菜牛及其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佛山市的统一部署,自6月10日至8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菜牛屠宰企业管理,加强牛肉产品流通、加工、消费环节管理,确保屠宰企业出厂的牛肉产品卫生安全,确保进入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环节的牛肉产品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菜牛屠宰环节的治理
抓好菜牛屠宰环节的管理,杜绝牛肉注水现象,关键是切实落实定点屠宰厂为出厂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对我区现有菜牛定点屠宰企业的专项检查整顿:
一是严格落实菜牛机械化屠宰要求,区内菜牛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机械化组织生产,坚决取缔手工屠宰。
二是严格落实菜牛屠宰操作规程,自菜牛进入定点屠宰厂后,必须由屠宰企业全过程监管,由本企业工人完成屠宰,配备专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进行同步检验,屠宰过程中菜牛胴体不得落地。
三是加强屠宰菜牛的质量检测,严格落实菜牛进出厂、肉品品质检验及无害化处理登记台帐制度。要求菜牛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菜牛进场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对进入屠宰厂的菜牛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和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对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菜牛不得屠宰,督促菜牛定点屠宰企业在8月10日前建立完善检验室,对其出厂肉品进行肉品卫生检验和肉品水分含量的检测,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出厂,出厂牛肉产品必须“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齐全。
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监管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查处;菜牛定点屠宰企业必须在8月10日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上网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联合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定期对牛肉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有对菜牛及其产品注水行为或牛肉产品水分超过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彻底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上述工作主要由农业部门负责,公安部门配合。
(二)开展牛肉产品流通环节的治理
抓好流通环节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杜绝“注水牛肉”,关键是切实落实牛肉产品经营者为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及牛肉产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对牛肉产品经营主体登记资料逐一进行核对,对清理中发现无证经营牛肉产品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实行亮照经营,公示相关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市场开办者应对经营者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牛肉产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有关部门,对不履行以上职责的市场开办者予以查处。
二是实施牛肉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入我区销售的牛肉产品必须来自菜牛定点屠宰企业,要求持有“两证一件”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省核发的菜牛定点屠宰资格证书复印件)。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检查市场内经营的牛肉产品是否具有“两证一件”和证货相符。
三是加强流通环节牛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联合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入流通市场牛肉产品定期进行抽查,对水分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依法严肃查处。
上述工作主要由工商部门负责,农业部门配合。
(三)开展牛肉产品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的治理
抓好加工环节的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关键是切实落实牛肉产品加工者为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加强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清查使用牛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督促牛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使用的牛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100%建立进货索证验证和进货台帐管理等制度;联合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牛肉产品的监测抽查,严防“注水牛肉”流入生产加工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肉制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等措施。
上述工作主要由质监部门负责,农业部门配合。
二是开展肉品餐饮消费环节治理。监督食堂、餐饮经营者从依法取得生产、销售资质的组织或者个人购买牛肉产品,按规定索证索票并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严厉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使用 “注水牛肉”等不合格牛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采购和使用“注水牛肉”等不合格肉品的餐饮单位;联合各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加强对餐饮环节牛肉产品的监测抽查,杜绝问题牛肉及其制品作为原料流入餐饮环节。
上述工作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农业部门配合。
(四)加强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
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发挥现有专业技术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负责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和技术指导工作,主动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一是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将肉类产品水分含量检测纳入常规检测项目,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定期对牛肉产品进行抽查;二是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三是区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加强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各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公安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并依法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
上述工作由农业、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部门负责。
三、实施步骤
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20日)
加强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深入调研,对屠宰、肉品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消费等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和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区召开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
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向从业者、市场开办者等进行公示,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至7月31日)
各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将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反馈到有关部门。这一阶段全区专项整治行动要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注水牛肉”,实现我区牛肉产品质量的根本好转。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至10日)
市、区政府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落实措施、整改等情况,认真总结,完善肉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和肉品抽查力度;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期间建立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定期对牛肉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切实保障我区肉品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打击“注水牛肉”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 武(副区长)
副组长:黄 奔(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陈镜明(区农业局)
卢锡汉(区工商局)
沈耀光(区质监局)
卢劲尧(区卫生局)
范耀洪(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牛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农业、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依法做好牛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一是重点加强对牛肉产品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和指导,使其认识到“注水牛肉”的危害性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人民群众对“注水牛肉”的辨别能力,充分认识“注水牛肉”的危害,引导群众健康消费。三是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效,营造牛肉产品质量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导向作用,邀请媒体对屠宰企业菜牛屠宰过程及菜牛批发经营户进行实地采访报道;行动中若有查获“注水牛肉”情况,要快速反应、主动发布,让人民群众及时掌握真实的信息。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认真督促各部门抓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落实工作,并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重点检查工作中有待加强的、事故多发区域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