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粤商务资字[2015]102号文件,为推动省内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对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设立的研发机构、获得自主品牌与知识产权、获得ISO14000和ISO9001系列认证、落户加博会电子商务平台的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资金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4月30日前提交相关资料(一式四份)到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外商投资科。
具体内容请参照省商务厅通知:http://www.gddoftec.gov.cn/detail.asp?channalid=1209&contentid=19377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级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联系人:黎***;联系电话:86293801。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