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西樵镇樵山奖奖励办法和西樵镇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申报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西樵镇“樵山奖”奖励办法》和《西樵镇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申报的通知
为繁荣西樵镇文学艺术事业,激发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现根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山奖”奖励办法》(樵府办〔2019〕9号)(以下简称为“樵山奖”)、《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樵府办〔2019〕11号)(以下简称为“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西樵镇“樵山奖”“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创作,且符合“樵山奖”奖励范围的原创文艺作品;
(2)符合“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奖励范围的文化艺术场所。
二、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各申报人于2020年3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樵山奖”(***1)和“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2)的相关要求,填写好***内的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樵山奖”的申报个人,请附上申报人的南海农商银行的个人账号、开户支行信息。
(二)项目申报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西樵镇文化站(西樵镇锦湖大道6号飞鸿馆3楼文化站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qwhz@163.com)申报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要求详见***1和***2。
四、其他
1.相关文件(***1、***2)请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2.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868862***,地址:西樵镇锦湖大道6号飞鸿馆三楼文化站办公室。
***1 樵府办〔2019〕9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山奖”奖励办法》的通知)(主动公开).doc
***2 樵府办〔2019〕11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文化艺术场所发展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主动公开).doc
西樵镇文化站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