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庙街道城市管理监督员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TZBCG15152)答疑及澄清公告(1)
致各投标人:
就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现答复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1.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修改为:“1.采购服务内容和要求”。并说明本项目不属于“数字城管运营服务”范畴,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二、对于招标文件“五、评审方法及标准”中“技术评分标准及商务评分标准”的子项“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工作交接计划及项目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投标人要求提供关于用户实际情况的项目背景介绍内容。
答复如下:各投标人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并通过自己的经验及自行踏勘现场进行方案编制,采购人无其他项目背景介绍内容提供。所有投标人均采用统一标准,不再另行提供项目其他资料。
三、以上答疑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答疑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