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发布政府权责清单市民15日前可提意见
珠江时报讯(见习记者/叶俊君 通讯员/徐婉敏)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前日发布,市民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在7月15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清单明确部门监管内容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政府,南海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区法制办、区编委办、区发改局组织区各有关部门,编制形成《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行政职权清单、投资管理负面清单、投资管理审批清单、投资管理监管清单等4份清单,对政府权责的内容、法律依据、实施机构、事权来源、权属划分、具体措施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政府行政职权清单中,南海区30个单位公布了行政职权清单,内容囊括行政审批、行政给付、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职权清单。如《南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行政职权清单(征求意见稿)》对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中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将受到的处罚种类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实施机构为南海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卫生案件稽查科。
4份清单请市民提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的4份清单中,各部门的投资管理监管清单都列出了详细的监管内容,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内容明确为3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资分配制度及支付情况、遵守社会保险规定及休息休假情况等与劳动者权益有密切联系的事项;二是个体经济组织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三是招用台港澳居民的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依法成立的组织,招用的台港澳居民是否符合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区人社局的具体监管举措明确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检查两个方面。监管清单规定,根据举报投诉发现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在五个工作日内立案,并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温馨提示
三种方式提意见
南海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1.通过电话(0757-86236209)或传真(0757-86325087)方式反馈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fb_nhsgb@nanhai.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4号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制度改革科(邮编:52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