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2009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攻关招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佛府办〔2009〕150号
印发佛山市2009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
联合攻关招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
《佛山市2009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攻关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佛山市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攻关招标工作小组领导办公室(市科技局)联系。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何国华 电话:83355498)
佛山市2009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联合攻关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促进粤港澳地区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特别是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佛山市科技自主创新“十一五”规划要点和我市各区的产业特点,选择如下5个领域:1、新材料;2、先进制造技术;3、生物技术与生物医药;4、节能减排与新能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5、信息与应用电子。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参与省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联合举行的联合攻关招标工作。为了保证我市参与省政府联合攻关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的总目标,以我市支柱产业、共性技术、实用技术科技攻关为切入点,根据我市科技自主创新“十一五”规划纲要,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联合科技攻关;通过参与省政府组织的联合攻关招标工作,实现资源共享,节省招标工作成本,有效配置资源;实现重点突破,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
通过组织力量联合进行关键技术攻关,并实现产业化,推动产学研工作向高层次方向发展,获得大批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复合型科技企业家,建设和完善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提高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三)原则
统一领导,市区联动分工合作,谁出资、谁受益,谁筹集资金谁负责安排。
(四)受理范围
我市范围内企业。
二、资金筹措和使用
本次招标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筹集各级财政资金共3000万元,由市本级、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区财政共同出资组成,参与省政府组织的联合招标活动。
经费筹措计划:市本级财政400万元(市产学研专项资金中列支)、禅城区财政600万元、南海区财政700万元、顺德区财政700万元、三水区财政300万元、高明区财政300万元构成。各区应按要求及时将经费统一划拨到市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如不按要求及时上划经费,取消该区中标单位及支持金额资格。
资金使用计划:拟定5个领域各选择支持3-5个项目,每个项目扶持力度100-400万元。另外提取2%项目管理经费(按省政府招标费用统一标准),用于招标项目评估、项目监理和验收等方面支出。
三、实施内容
根据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根据《佛山市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十一五”专项规划》,在广泛征求我市各级企业意见的基础上,4月上旬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研究确定我市5个领域关键技术招标内容并上报省政府统一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具体招标内容另文公布。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参加省政府组织的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工作取得完满成功,成立由市政府、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及各区政府领导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009年佛山市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下称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玲 副市长
副组长:骆毓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胡学骏 市科技局局长
李 坚 市经贸局局长
麦昌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中慧 禅城区政府副区长
万志康 南海区政府副区长
曹洪彬 顺德区政府副区长
郝卫兵 三水区政府副区长
刘志刚 高明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审议制定我市招标实施方案,审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我市招标项目内容,确定重大项目中标单位和扶持金额。
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学骏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区科技局负责人组成。
招标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与省联合招标办公室的联系,负责招标具体日常事务。
五、时间安排(具体时间以省政府统一安排为准)
3月至4月:征集招标建议、组织专家讨论招标内容、修订招标工作方案。
5月上旬:向省政府招标办公室上报我市参与招标内容。
5月中旬:组织企业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在南方日报及市政府、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同时发布。
5月中下旬:各区财政把商定的招标经费统一划拨到市财政局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5月15~22日:出售招标文件。
5月15日~7月14日:应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
7月15日:开标。
7月中下旬:参与省政府组织的两个阶段评标活动(招标文件评审和现场考察答辩两个阶段)。
8月下旬:将两阶段的评标结果送达各区,各区政府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拟中标项目和中标金额,报市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9月上旬:市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结果和各区上报的项目中标方案,最终审定中标单位及支持金额,并上报省政府统一发布公告。
12月上旬:根据省政府公示的揭标公告,中标单位与市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签订项目合同书,由市财政局将中标项目经费下拨到各区财政局后转划至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