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好不好挂钩财政补助
明年元旦各镇行政服务中心“开业”,村级全面推开
镇、村级获下放事权本月公布
简政强镇改革本月内收官,镇(街)到底能获得哪些事权?镇、村级行政服务中心怎么建?昨日(6日),佛山市政府网发布了《佛山市基层行政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规范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透露,镇(街)、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将和市、区级一样“着装”,明年元旦起全市所有镇(街)一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开业”,村(居)级则要求明年内全面建成。另据要求,同一级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无差别化服务,审批服务职能下放到基层,集中到中心,方便到群众。
随着简政强镇改革推进,本月内,镇(街)、村(居)所有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事项目录将公布,政府服务延伸到村居工作也全面启动,并按标准化、均等化、属地化、便民化原则,让行政服务同城。
此外,佛山“一站式”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与网上的“一站式”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争取在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统一制订行政服务窗口管理考核工作规范和基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考评办法,对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考核结果要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绩考核、机关作风效能考核和每年区级财政经费补助挂钩;对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的考核结果要与每年各级财政经费补助挂钩。
镇(街)全覆盖:
获下放或延伸事项要全面进驻
各区按照“一镇(街)一中心”组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和办事大厅,名称统一规范为“佛山市××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安装全市统一设计的形象标志。办公面积(含前后台)一般不小于500平方米,窗口一般不少于20个。
区级职能部门事权下放或服务延伸到镇(街)的事项要统一进驻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镇(街)一级的其他公共服务事项,也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集中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此外,办事大厅布置也要统一,包括中心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工作人员等信息,公示中心咨询投诉电话、12345行政服务和行政投诉热线以及网络投诉等服务救济渠道都要公布。工作人员办理审批业务要统一使用区级审批业务系统并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定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级别与镇(街)其他各综合性办事机构平行。中心加挂镇(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或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街)12345行政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已组建者实行“一镇(街)多中心”
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后,政府部门在镇(街)一级设立的其他审批服务办事大厅,如工商、税务、劳动、社保等,原则上要整体进驻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如此类办事大厅与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距离在500米范围内的,可以加挂“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如工商)办事大厅”牌子的名义保留,其窗口服务纳入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镇(街)一级以综治、维稳、信访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服务大厅可与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同地点设立,但不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南海区行政区划调整时在部分镇(街)设立了8个办事处,办事处一级已组建的行政服务中心暂按现行建制保留,这类镇(街)实行“一镇(街)多中心”的模式。尚未完成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任务的镇(街),要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镇(街)一级行政服务中心均要正常对外运行。
村(居)可共用:
今年试点明年推
村(居)行政服务中心也将统一名称,分“一村(居)一中心”或“多村(居)一中心”两种组建模式,窗口一般不少于5个。地域面积较大、人口较多或离城镇中心较远的村(居),每个村(居)可建立一个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对地域面积小、人口较少的村(居)或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社区,可组建以多个村(居)为服务范围、由多个村(居)行政服务中心一同进驻的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今年为组建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的试点阶段,2011年度为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底前,各区要完成全部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含片区)办事大厅的组建工作,村(居)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的地域覆盖面要达到100%。
根据要求,佛山将政府服务领域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逐步延伸到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代理);完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在社区就业、劳动保障、救助、康复、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功能。
负责人由党组织书记兼任
镇(街)在各村(居)设立行政服务中心机构承担政府延伸到村(居)的各类管理服务职能,其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所在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以“多村(居)一中心”模式设立的行政办事大厅,其主要负责人由镇(街)指派专人担任。而工作人员可按政府聘员的形式,从村(居)现有专职工作人员、村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中灵活调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对“一村(居)一中心”模式的中心,其工作人员可由村(居)“两委”干部兼任。
对村(居)已设立的社区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站等,以及综治、建设、计生、安监等有关部门在村(居)设立或延伸的业务进行统筹安排,实行“一站式”服务。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可加挂社区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综合管理站、流管服务站、税务协管站等牌子。(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