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两市民获颁见义勇为奖
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报道:昨日,勇救溺水者的两名高明市民曹金明、蒋志华获颁见义勇为奖,分别获得4万元和1万元的慰问金。曹金明救人后猝死,家庭经济困难,高明公安表示将为其子女申请减免学费。
6月28日下午,39岁的曹金明和妻子在高明区灵龟公园沙滩散步时,发现江中有人溺水。曹金明与当时正在捕鱼的蒋志华跳下水救人。30分钟后,二人将溺水者救上岸。但曹金明随后身体出现不适,被送到高明区中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详见7月9日B02版)。
据了解,曹金明夫妇平时靠做装修散工维持生计,家中有一子一女,分别在读初中和高中。如今,整个家庭靠妻子王惠琼在高明打散工独力支撑。“如今我只想将子女养育成人。”王惠琼说。
“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可以与公安民警联系,我们将尽我们的能力提供帮助。”荷城派出所民警表示,将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为王惠琼的小孩减免学费。
“我希望相关部门在沙滩深水处拉起警戒线或加设护栏。”另一位获颁见义勇为奖的高明市民蒋志华表示,他经常会在西江边捕鱼,每年都目睹有溺水事件发生,他在西江救人累积次数已不下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