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国土资源听证会的公告潮国土资听公字〔2017〕第1号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国土
资源听证会的公告
潮国土资听公字〔2017〕第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22号令《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受潮阳区政府委托,我局决定对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用地涉及《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7年2月17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厅。
三、听证内容:介绍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听取听证会代表对规划修编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时间:请于2017年2月16日前向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听证须知:
1. 听证会代表可由规划修改涉及的有关街道、村居(村民)、法人或者区内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 听证会代表应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常识,并长期关注汕头市潮阳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状况;
3. 听证会代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客观负责”的态度,反映真实情况,表达客观意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卢燕弟 电话:0754-83832967
汕头市潮阳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