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总工会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集中要约行动及工资集体合同履约工作
根据本溪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和办【2019】3号)通知要求,为推动《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贯彻落实,6月14日上午,区总工会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开展“集中要约行动”及工资集体合同履约工作,会议下发了《南芬区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通知》。
会议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要按照省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制度,明确职责,统筹协调,推动园区、街道、行业、企业、工会协调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制度和能力建设。
会议要求,南芬区独立建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领导重视,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措施实,力度大,建立健全集体协商工作台帐,集体合同签订(备案)率达到100%。做到集体合同规范,程序合法,标准量化,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为南芬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南芬区总工会、南芬区人社局、南芬区工商联的有关领导,区工资指导团、区行业工会有关成员及全区独立建会企业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