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深化社会领域反腐倡廉改革全面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
非公有制企业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是顺应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加强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善内控机制,廉洁经营,创造守法诚信、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2012年底,中央纪委制定下发了《***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指导意见(试行)》(中纪发【2012】20号),2013年初,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意见(试行)》(粤纪发【2013】2号),2013年下半年,市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文件,并提出了有关要求。目前,全市各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尚未启动,光明新区先行先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初见成效。
一、制度创新
近日出台《关于在光明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纪检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作出制度性安排。成立由新区纪工委书记、组织人事局局长牵头的光明新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各办事处,纪检、组织、财政、经济服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加强教育、监督企业、维护权益、查办案件、风险防控、开展活动、报告工作的七大工作职责。建立新区纪检、组织部门办事处纪检、组织部门社区纪检工作指导员企业纪检组织(企业纪委、纪律检查委员)四级工作联动机制。注重把党性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团结群众、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工作的党员,选拔到纪检工作岗位上。加强经费保障,一方面要求企业纪检组织开展工作的办公经费列入企业党组织经费预算范围;另一方面新区把非公有制企业纪检工作经费纳入新区财政预算。鼓励探索党费支持、党员捐助、结对共建等方式的经费筹措渠道,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目前已基本达到中纪委要求有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工作台账、规章制度、经费保障的五有工作目标。
二、内容创新
在工作内容方面,在非公有企业中开展工作时注重惩治和预防两手抓。惩治有力度。新区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公安机关,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物资采购、项目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高危领域和环节发生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力度,共查办了29宗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其中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区查办非公有制企业腐败案件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受到了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广泛欢迎。预防有特色。除以传统方式开展传统的宣传工作以外,还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需求,开展特色宣传预防。多家企业的纪检组织在新区纪检、组织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特色宣传。充分发挥企业纪检组织职能作用,及时把握企业亟需开展员工廉洁从业宣传教育的需求,针对企业职工文化水平各异、存在问题集中等特点,总结归纳出常见的八种不廉洁行为,以浅显易懂、图文并茂的生动形式解读了与之对应的17条法律、条例,着重针对企业管理层、物品采购、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等关键岗位职工进行发放法纪宣传册5000余本。这些法纪宣传册在部分企业发放后,一些企业主纷纷来新区纪检部门索要宣传册。经企业反馈,企业有关对风险岗位职工索要回扣投诉现象出现趋减势头。
三、方法创新
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工作过程中,立足自身职责,以企业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创造性引入第三方动态评价机制,问计于员工,问需于企业,创立推进---问计---改进边推边问边改的良性循环工作模式。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纪检组织是一项新事物,没有前例可行,为减少探索工作成本,提高工作实效,采取推后问,问后改,改后再推的工作方法,在非公有制纪检组织工作推进过程中,采取一事一卷的方式向参与活动的所有员工和企业主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企业和社会面对非公有制企业纪检工作的评价,听取企业和员工对反腐败工作的需求、意见及建议。以问卷结果为导向,改进工作,提升工作质量。这一创新性的工作方法有效地提升了党建工作的质量,使党和政府的正能量不仅通过纪检这个窗口传递到了广大民众中间,而且被广大民众快速认同和吸收,接地气的工作方式使我们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得到维护和彰显。近期开展的光明杯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辩论赛发放问卷显示,94%的观众对采用辩论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教表示满意,95%的观众对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表示认同,85%的观众希望能开展更多此类宣教活动,也有很多观众对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