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新区合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信息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为保障广大家长和孩子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为家长选择有办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提供依据和参考,现将新区依法正式设立的幼儿园、托管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的办学情况予以公告(含公办幼儿园--公明机关幼儿园),欢迎家长对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
特此公告。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2月26日
(联系人:田老师,电话:88211817)
判断是否为合法教育培训机构,请办学者出具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如有则为合法,无则为非法。如不能确定请来电咨询(电话88211817)。
***:幼儿园及教育机构一览表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3:43: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