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已经连续发生8宗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不同程度受伤。为进一步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全市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市教育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部署从2012年4月5日开始,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2个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各地各单位将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积极有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校刊、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和升旗仪式、班会课、课外活动、团队活动、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向学生发出《倡议书》、向学生家长发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实现师生交通安全受教育率达到100%,并分别在上、下午放学前,由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在放学时段注意交通安全。有条件的学校要通过校园广播,每天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和放学学生离校时段,向学生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同时,注重做好校车安全运行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交警大队将联合学校对学校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根据学校的实际,综合考虑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停车状况和交通流量等实际情况,规范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设置,警示过往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针对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各地公安派出所和交警部门将加大对校园周边寄放车辆场所的监管和路面巡查力度,对发现有学生寄放摩托车和无证驾驶行为,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从而有效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