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展开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
通知说,检查与督导工作自4月6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检查督导内容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关键设施、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管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防范机制和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情况;落实三级医师查房、三查七对护理、院内感染控制消毒灭菌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情况等。
检查督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上级行政部门检查与督导的方式进行。卫生部办公厅负责对部直属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部属部管医院进行抽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督导检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6:29: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