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交流学习推进工作创新
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常见突出问题和亟待创新的举措,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17年5月23日,由中心主任曾威带队,中心副主任及各科室业务骨干共八人前往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交流学习。
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此次对口交流学习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并召集相关人员开展了专题座谈会议,对我中心提出的学习内容和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说明和解答,提供了许多可供学习的成功经验提供了许多可供学习的成功经验。会后,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经过认真总结及结合龙岗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是在医疗设备的采购中,密切联系医疗主管部门以加强医疗设备采购监管,对采购同品牌同型号产品要求设定统一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及评审准则,保证采购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竞争性。同时在招标文件中,按实际预算,统一设定产品的质保期限。
二是对于清扫保洁、清运、公厕项目及公园综合管理项目,建议区城管局加强统筹,会同采购中心再进一步研究是否实行全区街道统一招标,以及采用哪种定标方式。
三是加强对委托采购项目的监管,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做好对委托事项的监管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事项的受理后及时通知中心,并质疑处理结果进行备案。采购中心仅存招标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的档案由代理机构自行保管。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由质疑人向区财政局投诉,所有质疑材料抄送采购中心。加强对委托采购项目合同的监督,合同由采购中心备案,代理机构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招投标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