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激励股级干部担当作为
日前,射洪市委组织部经过广泛调研和意见征集,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为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整体功能发挥,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打破”。此前任股级需要3年工作年限,施行新办法后只需1年,破除了制约年轻干部发展的瓶颈,让敢干事、想干事、能干事的年轻干部看到希望,激发干事激情。
二是“新立”。此前股级干部调动到本市其他单位,就必须“从头再来”;施行新办法后,到新单位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担任股级干部,有利于全市股级干部合理调配流动。
三是“奖惩”。针对一定程度存在的股级干部中“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新办法明确,对工作消极、能力不足的干部,可以采取免职、轮岗、培训等处理办法,有效破除“中梗阻”问题,达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四是“规范”。针对股级干部超标配置的问题,新办法参照科级干部任用流程进行规范完善,要求编办、人社、组织等部门按程序严格审核,让各单位人事任免更加规范有章可依。(市委组织部 吕丙杨)